是甚麼元素讓兩個陌路人相遇,然後互相吸引?是注定?巧合?還是安排?如果是,那麼是為了讓你遇見我,還是讓我碰到你?
肯定的是,在遇到以前,我們都沒有想到原來是這樣的一個。
情人無謂用作相比,也不要嫌棄。我有時會覺得,男人嫌棄女人的身材樣貌,就如女人嫌棄男人的身家成就一樣,這顯然是無止境的要求,甚至是有點苛求。
愛一個人沒有很難,找一個同路相守的伴也沒有很易,需要的或許不過是一點運氣、一點體諒、信任、包容......
每段愛情總會經歷不同的考驗,歷練過後,有的完結,有的過關,好像一場遊戲,又如一場耐力戰。
小時候,總是好勝的希望打到最終回,屢敗屢戰。可是,長大後的我們卻輕易的便選擇放手,原來不知不覺間,我們早把戀愛的終點下了重新的定義。
我常常告訴自己,做事沒有最好,只有更好,然而,情人不用最好,也不用更好,夠用就好。
你不必很強悍,能保護我就好,
你不必很幽默,懂得哄我就好,
你不必很能幹,讓我佩服就好,
你不必很細心,能照顧我就好,
你不必很富貴,能珍惜我就好,
你不必甚麼都好,我愛就好。
目前分類:我的夢想 (2)
- Jul 04 Sun 2010 22:12
★*這樣就好*☆
- Oct 10 Sat 2009 15:53
★*My Dream...*☆
08-10-09
我想我更了解我自己了。
以前的夢想我還想完成。
就像想去美國留學一年,
夢想是做婚紗設計師。
最重要的是開一間店,
賣我最愛的甜點和衣服。
我愛的, 會一直愛下去。
我不愛的,始終不會愛。
因為我不會勉強自己,
去做一些會令我不開心的事,
勉強是沒有幸福的。
我一直都這樣認為。